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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与规定
为做好我校网络信息发布工作,确保上网信息的真实有效和网络信息安全,制订如下规定: 一、我校在Internet上发布信息的管理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。 二、我校在Internet上发布的信息(简称上网信息)主要包括行政信息、教学信息、德育信息和后勤信息。 (1)行政信息包括党团信息、学校宣传资料、师资队伍信息、管理规章制度、招生信息、各项重大活动宣传资料、对外交流的资料、重大新闻和通知、可上网上报的行政公文等。此类信息由校长室或直接相关部门负责组稿、审批。 (2)教学信息包括课程介绍、学科知识、教学资源、教学计划、试卷分析、教学通知、可上网上报的教学公文以及学科竞赛专题、课题研究专题等。此类信息由教务处负责组稿、审批。 (3)德育信息包括学生社团信息、体育信息、卫生资料、健康教育资料、安全教育资料、可上网上报的德育公文等。此类信息由政教处负责组稿、审批。 (4)后勤信息包括内宿管理信息、食堂管理信息、可上网上报的后勤公文等。此类信息由后勤处负责组稿、审批。 三、上网信息发布的形式 有关业务信息公文在“饶平教育办公管理平台”上报,其他信息在学校网站发布。 四、上网信息审核规定 上网信息的审核原则上由相关部门领导负责,重要信息由校长审批。 网络中心负责上网信息制作与发布,其中须在“饶平教育办公管理平台”上报的必须由教育办公管理平台管理员负责上报。网络中心不得擅自发布无审批的信息。 各部门需在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向网络中心提交: (1)《上网信息审批表》; (2)上网信息的电子文本(Word或Excel格式文件)。 五、本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。
饶平县华侨中学 2006年11月30日 饶平县华侨中学上网信息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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